办理事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审批依据:《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申报材料
1、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监测报告;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报告;
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组织现场审查→窗口出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联系电话:0791-88483830
办理地点: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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