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新建、改建或扩建排污口审核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一审一核
申报材料:
1、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申请;
2、排污口工程设计资料;
3、污染物、废污水排放量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资料审查→窗口出件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联系电话:0791-88483830
办理地点: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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