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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722-6484-5985-3577-364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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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定区与街道及镇(园)、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区对街道、镇(园)的财政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统一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固定资产收益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负责对用于经营性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批和保值增值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会计人员的上岗培训,会计证发放及会计人员职称报考工作,组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全区各单位对财政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组织起草全区财政、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预算行财科(社会保障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承担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统一处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开户。

(四)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财务管理,具体分管建口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

拟订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区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拟订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和投诉受理。

(五)经建企业科(外经科)

承担发展和改革、公路、交通、粮食、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承担工业和信息、商贸、国资、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按规定管理扶持企业发展资金、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及环保专项等资金。

(六)乡镇财政管理科

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镇财县代管工作;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

(七)财政监督局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监督全区财政系统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协助市财政局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区财政监督业务工作。

(八)国资办

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财产清查、统计报告、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调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用于经营性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批和保值增值的监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调剂、转让、出售、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工作,行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权。

(九)行政审批服务科(会计科)

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及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等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协助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三、人员编制

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青云谱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

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副股级职数5名。

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财政公共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管理和指导全区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会计代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搜集、整理和保管各类财政业务数据档案、会计档案、财政经济运行资料等工作;建设维护财政业务资料数据库;承担财政资料的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3.负责税源管理,协助做好全区协税护税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税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协助对接税务等征收部门和单位开展税源分析、核对征管数据等相关工作;负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宣传,配合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辖区内税收征管工作。

4.负责税源扶持工作,发挥税收服务职能,加快税源经济发展。

5.拟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承担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等日常材料的收集汇总;协助财政评估、重点项目目标审核、财政监控及财政评价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的评价;协助开展绩效工作质量考核、成果运用落实等工作。

6.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云谱区资产管理与投资评审中心

区资产管理与投资评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区资产管理与投资评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资产管理与投资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对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投标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审。

2.在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参与部门预算的技术审定工作,对维修、维护、建设等项目开展评审工作,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

3.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

4.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如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负责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经费。

5.组织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

6.负责全区财政基础数据、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规范、网络安全及软硬件系统管理规范的制订;负责软硬件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安全工作;负责全区数字财政的规划制订、实施建设、应用推广、维护分析等工作;为全区相关单位提供统一的财政系统服务;负责全区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金财工程”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7.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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