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政民互动>常见问题
分享到:
小学入学问题
  • 2020-10-13 14:55
  • 来源: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问:你好,我和妻子、小孩以及我父母的户口都是在洪都,我本人在洪都没有房产(南昌市亦无房产),小孩到了入学年龄,是否可以就读洪都小学。要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答:您好:根据南昌市教育局二0一二年南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洪教基字【201221号)文件中第五大点,有关我市城区户籍的生源认定第3项中指出:“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没有任何房产,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租房居住三年以上,持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法租房合同的”这部分生源可以视为正常生源予以认定。具体情况您还可以向区教科体局基教科进行咨询,电话:88461813

手机扫码浏览
中国政府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 信用江西 信用中国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郑重声明  
赣ICP备10201756号    主办单位: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广州路268号 邮编:330001    Copyright 2020 南昌·青云谱区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360104000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62号
版权所有: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