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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9-02-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青云谱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
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青云谱区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区性审计法规草案和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全区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青云谱区审计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为目标,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推进审计全覆盖。二是以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重点,加强审计整改力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三是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深化财政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四是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是以整合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为途径,科学统筹各类审计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全年审计项目计划。
三、部门基本情况
青云谱区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0个,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19.36万元,较上年增长2%。其中:财政拨款219.36万元,上年结转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9.36万元,较上年增长2%。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薪资。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9.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9.36万元,较上年增长2%。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15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2.0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区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五、部门(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区审计局
1、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实有车辆0辆。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219.36万元,较上年增长2%。其中:财政拨款175.57万元。
2019年青云谱区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3.38万元,较上年增长10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9.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