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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6009-8679-5486-1406-69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2-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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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局为区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2、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区机关楼院管理及其公共区域工作秩序、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3、承担区机关楼院及附属建筑物公用房屋的调整,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绿化和物业管理等工作;4、负责全区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后勤保障工作及区机关楼院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的有关会务保障工作;5、负责区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和区直机关公务车辆的维修及管理;6、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7、制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8、组织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9、负责区机关膳食、收发、理发和文印等后勤服务工作;10、对产权属区政府的住房及机关办公用房进行规划、建设、调配、维修和管理,负责区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抓好“党建引领、党员带头”,全面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根据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突出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提效能,综合施策,有针对性加强机关事务工作队伍本领建设。全力打造一支党员为先锋的后勤服务队,为机关干部做好管家服务。同时,强化党员活动多样化,把“党员活动”融入到志愿服务、后勤管理、文明创建等活动当中。

(二)抓好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一是推行“微笑服务”。通过制作公示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的宣传和设立党员值班岗,建立机关食堂员工微笑服务评价体系和党员值班管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食堂员工优质、热情、微笑服务干部职工的思想,使热情和微笑服务成为每个餐饮员工的工作准则和行为体现。二是继续深化“明厨亮灶”。对食堂各区域进行全过程、全天候、无死角远程监控,完善监护记录存档询查制度,提升食堂管理水平;三是打造“品质食堂”。全面实施机关食堂日常品质管理,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卫生检查和例会制度,建立食材可追溯台账,严格执行每日食材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科学编制营养菜谱,菜品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全面,完善菜品创新机制,逐步推出其他特色餐饮和服务项目,每月推出不少于2个新菜品,为机关干部提供更优质的餐饮服务。

(三)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建设。一是找准短板弱项,明确努力方向。针对一些单位和干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缺乏全面客观地了解,还没有深刻认识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节能、率先节能,对于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共同节能的重大示范意义,通过抓好宣传教育、制度约束、监督考核等工作提升全区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二是制定工作计划,逐项逐条落实。2021年是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四五”规划的起始之年,工作重点将围绕省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对照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目标以及省市对能源计量、绿色照明、绿色建筑、能源监管、节电节水改造、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宣传培训、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任务安排表,并将按照工作标准、时间节点逐项逐条抓好落实。 三是依托创建工作,做好示范引领。按照《江西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0年底,20%以上的区属党政机关要建成节约型机关; 总结出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区公共机构中进行推广,力争以点带面,在全区建成一批节能水平较高、节能意识先进的示范单位典型。

(四)抓好公务用车保障,确保安全高效。一是结合实际调整员工上班时间,便于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二是搭建公车公司服务公示栏,打造优质服务平台;三是建立“公车公司调派车辆微信群”,便于各单位用车调派高效;四是采购员工工作服,统一着装,提高形象。

(五)抓好综合保障,确保机关大院安全有序。一是建立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完善门卫值班、保安巡逻、安全检查制度,修订完善群众上访、防盗防火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抓好视频监控中心管理和服务,落实局系统综治考核工作机制,营造平安、和谐、有序办公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办公大楼设施设备运行服务保障机制,细化制定办公大楼设施设备责任分解表,积极引入专业设施设备运行维保单位,高效地提供上门检修服务。充分运用维修工作信息化平台,及时回应呼声,不断提高响应速度与维修处置。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8个,其中:行政编制1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0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小学生0人、初中生0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1920.44万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4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20.44万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20.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7万元。(根据单位涉及到的支出功能科目按类级科目逐项说明)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根据单位涉及到的支出经济分类按类级科目逐项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20.44万元,较上年增长7.2 %。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08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5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8万元,较上年下降1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上年下降11%。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的任务要求。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9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有(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至少包括一个二级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绩效指标情况。

以上数据如无则填0。

五、部门(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青云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在校学生0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20.44万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20.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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