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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938050--2021-00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2-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云谱区审计监督全覆盖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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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科学性、严谨性,确保2021-2025年各年度项目计划相互衔接、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结合全区审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中共青云谱区委关于制定青云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以前年度审计项目实施情况编制。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区改革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以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通过编制2021-2025年审计项目规划,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提供依据,全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我区“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编制原则

(一)准确把握着眼点,瞄准“靶心”发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对重大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堵塞漏洞,促进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二)准确把握关键点,聚焦“重心”用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触角延伸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公共权力等应纳入审计监督范畴的方方面面,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量大、专项资金多的大系统进行审计监督,科学部署审计工作,合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准确把握出发点,立足“中心”着力。注重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全面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适时探索推动各街道、镇、集聚区、大系统等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在确保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办审计任务的同时,综合各种审计需求,以五年审计规划为纲,合理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坚持每年审计,并受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他审计对象五年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实现审计监督不留盲区。同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适时有序调整年度审计重点,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的放矢,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准确把握结合点,围绕“核心”聚力。为避免重复审计、多头审计,有效整合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区委区政府交办项目,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各类审计项目,同一部门单位相同年度尽量安排一次审计,需要安排多种审计的尽量做到多种项目同步安排、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时间范围内已经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关年度不再重复审计,可以直接利用过去已有审计成果,实现资源节约、成果共享、成效提升。

四、项目计划安排

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结合各种方式即跟踪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及经贸审计,权力集中、资金量大、专项资金多的大系统、大单位专项调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统筹实施,五年内轮审一遍。2021-2025年审计内容着重突出以下方面: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政令畅通,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审计范围】各街道、镇、集聚区,区直各单位、全区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单位。

【审计重点】持续关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和配套政策制定、执行进度和执行效果等情况,重点关注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聚焦重要性程度高、资金量大、涉及面广、落实难度大的具体项目和政策措施,揭示和反映政策不落实、项目不落地,以及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每季度安排审计组对我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财政审计

主要包括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提质增效,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审计范围】区财政局及部分预算执行单位。

【审计重点】审查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重点关注预算分配及执行结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地方政府性债务化解、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压减一般性支出“过紧日子”等方面情况,揭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以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积极推行“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确定位”的数字化审计方式,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财政支出绩效为重点,通过财政支出科目审计全覆盖,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将大数据分析覆盖到所有财政数据。

每年开展一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国家财税政策、公共资金的投向、规模以及上年度审计情况,合理确定各年度审计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配合开展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重点关注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执行税收政策等情况,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和环境对地方税收征管的影响。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部门预决算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绩效。

【审计范围】被抽审的预算部门(单位)。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政策执行的全面性、时效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绩效性;关注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内控管理和对下属机构监督管理,“三公经费”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积极发挥预算执行审计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通过分析、揭示和反映问题、加强督促整改,达到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目的。

【组织实施】运用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区本级以及预算单位财政数据实现录入全覆盖,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对数据分析疑点突出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审计,其他单位根据数据分析疑点评估情况确定审计内容。

(三)企业及经贸审计

 【审计目标】推进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审计范围】区属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摸清企业资产质量、债务负担风险,关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揭示影响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组织实施】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审计。通过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调查等多种审计方式,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等重点国有企业的“三资”审计,紧扣“资产、资金、资源”三条主线实行滚动式审计。

(四)对权力集中、资金量大、专项资金多的大系统、大单位专项调查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动财政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促进领导干部守规尽责。

 【审计范围】对上级部门或区本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由区本级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使用权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每年安排1-2家资金量大、专项资金多的单位进行审计,并采取延伸审计的方式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力求审深、审透。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审计范围】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区级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重点】以检查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揭示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有关经济活动职责情况,正确界定主要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关注主要领导干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中央重大政策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有关规定、重大决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效果等情况。

【组织实施】建立区级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台账,采取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目标】推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审计范围】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各街道、镇、集聚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被审计主要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客观反映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被审计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主要变化情况,深入揭示因主要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或者违规履职造成的自然资源资产浪费和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存在的风险隐患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每年安排1个项目,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相关项目资金审计等统筹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计划统筹,推进动态化项目管理。注重规划、计划和项目实施的有效衔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结合本规划,统筹编制各年度的项目计划,科学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注重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等的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协同实施,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本规划是编制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总体依据,各年度计划应在本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落实。同时,应根据各年度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二)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创新化审计方式。加强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部署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内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有效整合审计资源。

(三)加强审计整改,增进常态化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应整改问题、应办理的移送事项,跟踪督办,逐一销号。必要时联合督查部门、组织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实现审计整改事项“全覆盖”;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多层面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成果宣传,推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审计影响。 

(四)加强组织保障,精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加大相关行业和领域数据采集力度,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为推进审计全覆盖提供技术保障。强力推进审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能力和业务技能,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确保五年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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