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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8574-5577-3203-7436-96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0-12-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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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和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理的各部门。综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及办结。

第二条  综合窗口应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热情服务、百问不厌、认真负责地做好受理工作。综合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后,应将其录入通用行政审批软件按规定程序运行,立即告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即派人从综合窗口取回审批事项(或上门报务),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严禁由办事群众在综合窗口和部门之间传送审批事项的具体材料。

第三条  相关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将办理结果送回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在审批软件中即时录入办结发件信息,并通知办事群众领取。相关部门必须由综合窗口向办事群众发放办理结果。

第四条  综合窗口的值班人员由审批管理科的人员担任,相关部门应确定一名受理环节责任人,负责承办本部门委托综合窗口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等工作衔接。受理环节责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应按规定在本部门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示。

第五条  委托办理审批事项的情况,按规定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对部门的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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