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0703-7342-4122-4707-02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建设事业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村镇建设与规划。
(二)按照全市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道路路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基建工地、道路占用进行审批和综合管理。
(三)依法对辖区进行规划管理,对外立面装修建设进行规划审批,对各类占道、开挖、接通市政下水道进行审批,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施工许可审批,并负责其审批项目的恢复维修,督查违章占道行为;负责城区(镇、村)防洪排涝工作;管理村镇道路交通和货运车辆。
(四)依法对辖区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及因城市改造占用绿地进行行政审批;负责对辖区内驻区单位附属绿地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辖区公共绿地、树木的栽植、管护及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工作;配合市园林局办理新建楼盘的绿地指标验收事宜。
(五)管理和规范辖区建筑市场,实施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市场主体各方的交易行为;管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指导区属建筑、市政、园林类施工企业积极开拓建设市场。
(六)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参与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类保障方案;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确定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并负责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防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防灾救灾服务。
(九)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参与新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负责早期人防工程报废、拆除、回填初审;组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组织管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参与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维护管理;参与组织防空警报鸣放;
(十一)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教育;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
(十三)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群众、物质疏散掩蔽;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城市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