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园,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电话通知稿》指出:春节前后,一些地方出现“天价烟”现象,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其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需要清醒地看到,“天价烟”只是一种形式,背后是奢靡腐败的钩连,有的领导干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权利谋利,有的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有的违规收送高档香烟,成为“天价烟”背后的重要推手,容易助长享乐奢靡之风。对这些问题,必须深挖细查,坚决铲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现对我区公职人员2017年10月份(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是否用公款购买“天价烟”、是否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请各单位将自查自纠表(见附表)于2019年5月25日前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A101办公室(联系人:梁华婷 电话:88461915)。
全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摸排整治“天价烟”问题为抓手,深入推动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本单位出现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坚持露头就打,严肃处理。
2019年5月9日
青云谱区关于“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表
个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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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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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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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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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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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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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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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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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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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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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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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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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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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购买高档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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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送高档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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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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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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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本人已认真自查,如实填报了有关情况,并向组织承诺:本人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完全真实,愿意接受组织审查,如存在瞒报问题,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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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在全区公职人员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科级领导自查表交区纪委党风室A101送区纪委备案。
2.自查登记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表如有填写不完的情况可另附页。
3.如有违纪情况,5月25日之前主动自觉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