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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市 公 安 局 青 云 谱 分 局
青公案字〔2020〕1号
分类:(A1)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金芳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养犬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金委员对我区文明养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06月17日我局收到了您向区政协提交的关于“规范养犬的建议”提案,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和各派出所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结合我区实际,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犬爱好者的文明养犬知晓率。由分局治安大队业务指导,各派出所社区民警牵头,社区干部密切配合,在全区各居民小区人员聚集的商业区、广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南昌市文明养犬规定》的宣传活动,利用LED屏滚动播放、社区小喇叭宣传、入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全覆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加强犬只摸排登记工作,提高犬只疫苗注射和办证率。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犬只摸排,督促广大养犬市民严格执行《南昌市文明养犬规定》,引导他们到指定办证服务中心进行犬只健康检查、注射疫苗,交纳一定的规费(直接进入市财政账户,首次办证规费300元/年只,次年起每年体检200元/只),为方便养犬市民办证,积极推送“南昌市犬管公众号”,养犬市民用手机自行办理犬只饲养证,提高办证率。
三、加大处罚力度,增强广大居民文明养犬的自觉性。
我局相关单位,特别是派出所、治安大队、犬管中队以及捕犬队坚持每天对遛狗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发现遛狗不牵狗绳、不带嘴套以及狗伤人、狗扰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对不办证的养犬市民下发告知书,限其三天办证,无效时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对无主犬、流浪犬、禁养犬(烈性犬)给予捕抓并送往养犬收容站统一管理。
附件: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