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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
青教体建字〔2020〕5号
分类:A3
对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罗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并完善中小学生托管服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17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17〕517号),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定位、开办要求、监管职责等进行了定义。明确由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教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开设教育培训和有偿学习辅导业务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开展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安监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局配合市场监管、公安、食药监、卫生计生、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无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多次的清理整治,有效维护了我区校外托管机构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
2020年,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区属各中小学校以自愿参与、公益惠民、合理设项、确保安全的原则,在学生早上进校至上午上课前、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至家长接送前(实行弹性离校,原则上不超过17:30)提供托管和兴趣活动服务。下午放学后托管服务,建议每生每月不超过100元,按月收取;兴趣活动服务,建议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0元,按学期收取。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全额返还学校,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各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损耗及管理费用和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奖励。从很大程度上,帮助家长解决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困难,减轻了辖区居民的家庭负担。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9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 88461807
邮政编码:3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