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417955--2023-01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1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一)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以及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三)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基本生活存在重大困难,难以为继的:(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一)因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大学本科及以下) 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经教育部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二)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保障措施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三)因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支出的就业成本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特别救助:(一)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内其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的;(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倍的;(三)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倍的;(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救助标准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 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倍,对物资获取困难或应救助对象要求可采取等额实物救助。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 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2 倍。
特别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2 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8 倍。
四、申请材料
1.青云谱区临时救助申请表。
2.江西省社会救助对象诚信承诺书。(入户调查时收取)
3.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非社会救助对象提供)。
4.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特困证、低保证、低保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提供审核认定表复印件;非社会救助对象的其他困难群众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关系证明。(入户调查时收取)
5.困难情况相关材料:因病救助的提供诊疗小结及就医发票,因学救助的提供就读证明以及学费发票,因残救助的提供相关残疾支出证明以及因残支出的发票。(入户调查时收取)
五、办理流程
1.书面申请: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网络申请,通过“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社会救助”申请。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七、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家店街道办事处:青云谱区南苑一路67号 0791-85201383
洪都街道办事处:新溪桥东二路408号 0791-88450137
徐家坊街道办事处:建设路89号 0791-88292816
京山街道办事处:何坊西路123号 0791-85211552
岱山街道办事处:迎宾北大道878号 0791-85217394
青云谱镇办事处:广州路1011号 0791-88484310
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新地路222号 0791-8848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