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257137--2022-005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人社领域范围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经研究,
将《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青云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防和处置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人社领域范围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及其造成的伤害,按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局办公会研究后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局党组领导全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为主和协调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吴红红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樊 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吕宏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扬 局党组成员、区仲裁院院长
成 员:李士民 区就创中心书记
汪 旋 区社保中心书记、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创京 区社保中心主任
赵 蔚 区就创中心主任
吴琪南 局办公室负责人
蒋颖梅 局规财科负责人
曹 云 局社会保障科负责人
刘安人 局劳动综合科负责人
叶存芳 局基层建设科负责人
王 琰 局人事管理科负责人
陈 曦 局工资管理科负责人
局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由吴琪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安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熊坤、郭双意、龚芬、胡彦宇同志为小组成员。
三、适用范围及事件分类
(一)本预案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维稳任务。适用范围:
1.群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聚集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2.群众到区委、区政府门口等重点地区聚集发生的、应由人社系统参加或配合信访维稳部门处理的群体性事件。
(二)群体性事件分类。
1.劳动关系纠纷类。主要指因企业改制改组、拆迁、关闭、破产因职工安置、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待遇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五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因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下岗失业人员因再就业政策未落实等原因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或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职工工伤事故而伤亡,得不到医疗和经济补偿而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其他侵犯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行为而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2.社会保险待遇类。主要指因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各类社会保险金缴纳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其他类。除上述内容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群体性事件。
四、主要职责
一是承担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二是负责接收和办理紧急重要事项;三是执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负责各科室、单位内部协调,总结处置群体性事件经验教训;四是组织编制、修订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协调各部门、科室处置群体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宣传培训工作;五是负责安排局机关节假日值班,遇有突发事件迅速报告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五、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组建局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预备队。预备队成员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办公室、区社保中心、各科室人员组成,根据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本预案后,按照分工和业务职责同,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采取处置措施,重点做好政策解释、劝导说服工作。人社系统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按要求到岗到位。各二级单位要制定对应的预案,实现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