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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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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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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赣民办字〔201843号)要求,为防范化解儿童福利工作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孤弃儿童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孤弃儿童的养育工作,给广大孤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满足儿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秉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儿童福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运用至每个孤弃儿童,大力推动孤弃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健全孤弃儿童保障体系,防范化解儿童福利工作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好孤弃儿童基本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全面掌握孤弃儿童养育基本情况,并将有关数据全面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区孤弃儿童养育基本情况动态掌握,及时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漏洞,不断改善孤弃儿童养育质量。重点排查散居孤儿、民办机构养育的孤弃儿童、敬老院是否有养育儿童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管理规范、养治教康服务齐全,使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三、工作内容

此次大排查的对象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未满18周岁孤儿(含打拐解救儿童中的此类儿童)和被遗弃儿童,本次大排查根据抚养主体的不同,将孤弃儿童分为两类:散居孤儿,民办机构养育的孤弃儿童。

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民办机构收留孤弃儿童情况。练溪事件的问题出在托养上,如此惨痛的教训警醒我们,不可忽视对民办机构的监管检查。要重点检查民办机构(包括不具备合法身份但收留3名及3名以上孤弃儿童的机构)是否有在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是否与民政部门合办或签订代养协议;是否有跨省托养;是否存在对已托养的孤弃儿童不闻不问等情况。民办机构要向民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实时、准确、完整。民政部门要实现对辖区内儿童福利机构、收留孤弃儿童的民办机构的实地检查全覆盖。对不具备养育条件的个人、民办机构和宗教场所收留的孤儿,一律接回并安置到公办儿童福利机构。

(二)散居孤儿基本情况。严把审核关,确立孤儿身份,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保障体系,列入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要谨防“错保”“漏保”“关系保”等问题;要建立探访巡查制度,并建立探访巡查档案,探访巡查内容涵盖孤儿身份审核、生活费发放等情况;各街道、镇、园每半年至少对孤儿家庭探访巡查一次;区民政局将每半年对孤儿家庭探访巡查一次;对孤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孤儿数据不实、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重点排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前完成)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要立即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时间推进表,明确任务,做到各负其责。

(二)摸底排查工作(615日前完成)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要对散居孤儿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核对更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做到一户不漏。开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界兴办机构收留孤弃儿童情况摸排工作。对于民办机构,各街道、镇、园民政科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动员或协助其填写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查。摸排期间要对每户进行上门宣传,了解孤儿基本生活情况。拍摄上户照片,做好上户记录,确保走访摸排率达100%,发现问题整改解决率达100%

(三)自查整改阶段(630日前完成)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各街道、镇、园民政科将整改情况(包括摸底排查基本情况、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检查整改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整改的成效、存在的困难等)于7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项督查阶段(715日前完成)

为检查摸排成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清、记录全,我局将对各街道、镇、园摸排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具体时间以工作推进表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镇、园民政科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认真开展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督促孤弃儿童福利政策落实,保障孤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孤弃儿童服务管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镇、园民政科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摸排工作,对每名孤弃儿童按照摸排内容建立好台账,并留好影像资料,确保“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摸排”专项活动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镇、园要多渠道宣传孤弃儿童保障有关政策,引导市民支持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摸排工作,做到知晓率达到100%

 

附件:

1.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厅办公厅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2.青云谱区孤弃儿童养育情况摸排工作推进表


附件2

青云谱区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推进表

阶段

工 作 内 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动员部署阶段

2018522日至5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落实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

530

摸底排查阶段(201861日至615日)

2.排查民办机构、宗教场所收留孤弃儿童情况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

615

3.排查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自查整改阶段(2018615日至630日)

4.各街道、镇、园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

630

专项督查阶段

201871日至715日)

5.区民政局对各街道、镇、园孤弃儿童养育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各街道、镇、园民政科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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