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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7-11-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示精神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青云谱区2015年第二轮巡查五个街道中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分工》(青办字〔2016〕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我区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进智慧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领导体系
1.加强工作领导
(1)各街道(镇、园)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将其纳入本街道(镇、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安排;主要领导每月要到本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1次以上。
(2)各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做到有年初计划、季度小结和年终总结,并及时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报送。
(3)各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要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要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办公经费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健全管理机构
(1)各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必须为唯一直接受理群众的办事机构,不能再以其它名义设立中心,统一命名为“××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
(2)各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立主任一名,由街道(镇、园)副主任(副镇长)担任,明确一至两名专(兼)职副主任。设立监督岗,明确副书记为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监督检查责任人。
(3)所有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配备专(兼)职代办员,将便民服务向社区(村)延伸。
(二)推动业务进驻
1.做到应进必进
各街道(镇、园)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将直接服务群众的各类站所进驻便民中心,切实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必进”、“进必进全”。
(1)社会服务类。主要是信访、党务、农经、农技、民政、文化、财政、计生等窗口。
(2)城市建设类。主要是城管、城建等窗口。
(3)劳保医保类。主要是劳保、医保等窗口。
(4)法律服务类。设立公安、综治、司法等窗口。
(5)其它服务类。主要是市场监督、水电气、档案查询等,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部门应设立独立窗口;涉及事项较少的部门可设立“综合窗口”,相关部门固定时间轮流在窗口为群众办事,并公开办事时间安排表。
2.强化督查管理
(1)各街道(镇、园)要完善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考勤办法和考核制度,严格开展纪律检查和效能督察。
(2)要主动征询群众评议,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服务评议箱、投诉箱。
(3)要公开本级和上一级投诉电话,投诉渠道顺畅,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认真、妥善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并有记录。
(4)开展服务质量测评,测评满意率应达95%以上。
(三)规范场地建设
1.强化大厅建设
(1)各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应设在街道(镇、园)办公楼一楼,标牌大方、清晰,大厅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2)办事大厅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识醒目。
(3)办事大厅要设咨询台、投诉台、接待办事群众座椅、饮水机等服务设施。
(4)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舒适美观、秩序井然。
2.配齐办公设施
(1)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柜。
(2)有一部专线便民服务电话。
(3)每个窗口配备1台以上电脑,窗口设有办事满意度测评器。
(4)中心要配有电子屏、触摸屏等各类信息公开设备,方便群众查询并掌握有关信息。
3.公开办事程序
(1)服务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
(2)办理事项有登记本,有受(不受)理、承诺通知单。
(3)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要编制便民服务项目标准流程图,各项目确定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标准办理时限。
(4)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设有办事指南,公开告知服务事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有关责任人、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样表格式文本等。
(5)受理的办理事项,凡涉及收费的,都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6)开展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布用工信息、开展职业介绍等。
(四)提升服务质量
1.加强人员管理
(1)窗口要有常驻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统一着装。
(2)窗口岗位设置A、B岗,并遵照AB岗替代制,确保窗口不空岗。
(3)工作人员业务熟悉,告知清楚,收、出件准确无误,办事效率高。
(4)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好,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率高。
(5)工作人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无“吃、拿、卡、要”等现象。
(6)工作人员无上班玩游戏、听音乐或做与窗口服务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
2.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窗口有部门和审批事项的标示牌,工作人员佩证挂牌上岗,并设置办事导示图、咨询电话、办事指南、公告栏、公开栏等。
(2)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替代制、责任追究制、领导带班制。
(3)确定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答复件、代办件的具体事项并按要求办理。
(4)有中心工作人员培训上岗、工作例会、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多种形式文娱活动,有培训、学习、活动的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
各街道(镇、园)要认真对照省、市、区关于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区2015年第二轮巡查街道中发现便民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组织自查自纠,认真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区优化办要坚持对各街道(镇、园)便民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定期调研,适时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改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强化部门联动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全集中、全到位”要求,推进部门事项进驻,确保窗口授权到位,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能下放街道(镇、园)办理的事项下放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街道(镇、园)要结合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加大督察力度,跟踪问题整改;要健全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区优化办要加强督察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形成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同时将街道(镇、园)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道(镇、园)年度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