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3600-4381-9286-1706-608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7-11-1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条 政务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
第二条 按照区政务公开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第三条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设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并利用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务信息。
第四条 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容备查制度。
第五条 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进行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
第六条 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台帐归档整理工作。
第七条 及时将公开内容上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内容与所公开内容一致。
第八条 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接受街道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九条 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社区(村)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十条 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织及政务公开监督组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督促街道政府对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进行办理答复。
第十一条 对于群众向街道电话反映的涉及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由街道按上级要求办理,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向社区(村)直接反映的意见、建议,由社区(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答复。
第十二条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884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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