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091-0821-8373-0574-345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8-11-0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徐发〔2018〕17号
徐家坊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为切实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街道实际,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街道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街道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组织制订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和多种形式安监队伍,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6.辖区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组织、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
7.负责协调落实街道安监队伍人员、经费、场所、装备等相关问题。
二、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任务。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隐患。
5.指导安监站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网络,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
6.辖区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做好善后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三、街道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街道其他领导负责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汇报,定期检查、监督分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做好分管部门(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四、安监站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负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3.以街道或安监站名义部署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4.制定完善本地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网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组织对整改情况的复查。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交流、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7.重点做好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
8.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
9.积极配合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并接受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楞上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楞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村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并督促本村和相关企业执行。
3.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经常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做好义务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对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使用状况良好。
6.在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一小时内责成企业报出事故概况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7.完成街道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是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社区建立由居委会、社区民警以及物业管理单位、驻区单位、居民代表参加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3.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并督促本社区和相关企业执行。
4.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定期做好社区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6.在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一小时内责成企业报出事故概况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7.制定居民联防等群防群治措施,完成街道安监站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徐家坊街道党工委
徐家坊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