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6337-8869-8230-6638-60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01-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徐家坊街道社区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各社区:
为认真做好全街道社区干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请销假程序,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实行朝九晚五(上午9: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30上班,17:00下班)工作制,每人每天签到两次、签退两次。上班晚到15分钟以上、下班早走15分钟以上即为迟到或早退,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的,也一律按迟到、早退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必须事先向书记、主任请假)。
2、社区干部的考勤工作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社区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考勤人员每天要认真填写社区干部考勤单,不得瞒报、谎报出勤情况,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考勤人员按缺勤人员同等情况处理。各社区每月的考勤表于下月1日前上报给街道社会事务办,街道纪工委也将定期对各社区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的,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予以辞退。
3、请假半天之内由社区批准,一天之内由街道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填写请假表,请假表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统一印制,请假条按程序批准后,及时上交街道社会事务办。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写请假条时,需按程序向社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补填请假条,假条要及时上报社会事务办公室(如病假需附医院疾病证明)。
4、社区干部如遇亲属婚丧事需要请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超出规定时间的,超出的时间按事假处理;需要休产假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超出规定时间的,超出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5、凡未经批准休假的一律视为旷工,情节严重的直至予以辞退。凡发现包庇纵容者,予以同样处理。
6、请假人一律严格按批准时间返回上班,并做到及时向领导销假。
7、不用住院治疗的病假按本规定中条款执行请销假,需要住院治疗的病假根据时间长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请假一律按照先休完公休假,再请事假的原则操作(病假除外)。全年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全年病假、事假累计不能超过60天,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全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0天,取消当年的优秀社区干部的评选资格。
10、劳动保障专干请假一天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所批准。一天以上的,需先向街道劳动保障所请假,所长同意后,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最后交社会事务办备案。其它事项按照社区干部的要求执行。
11、社区干部参加区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经党工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参加。
此项制度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徐家坊街道党工委
徐家坊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日
主题词:社区干部 考勤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