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分享到:
索引号: s696131--2021-01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云谱镇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
  • 浏览量:
  • 【字体: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指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云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防汛救灾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欣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万永辉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周园芳  镇纪委副书记

陈  方  镇财政所副所长

戴俊超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朱  晶  镇民政口项负责人

刘  阳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继明  镇武装部干部

刘  辉  镇防汛工作人员

蔡  伟  前万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梅小平  石马村委会书记

史俊兵  城南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喻秋友  万溪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郑秋红  青峰社区书记、主任

王  萍  广州路社区主任

郭连英  泽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万晓琴  福祥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瑞  青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熊  艳  益民社区党支部书记、北社区主任

张检萍  益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南社区主任

王  瑞  阳光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小莲  阳光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万红艳  惠民社区党委书记、站长

陶根子  博学社区负责人

镇政府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镇村建设办,主任由镇村建设办负责人万永辉兼任,分别负责灾情调度工作和收集、掌握及上报灾害信息。

各村(社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居)委会防汛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主管本单位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落实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到镇防汛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本单位防汛应急小组的工作,包括做好责任区的水情监控、筹集防汛物资和车辆、组织抢险队伍,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责任分工

根据防汛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一)工作协调组。责任人:万永辉

根据灾情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二)宣传报道组。责任人:梅志刚

利用广播通讯向干部和群众宣讲形势,通报情况,表扬抗灾的优秀典型,抨击反面人物,发布镇政府决定等。

(三)社会稳定治安组。责任人:戴俊超

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抢险时和出现水灾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避免出现混乱局面。

(四)资金保障组。责任人:陈方

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五)水情监控组。责任人:朱晶

掌握水情变化以巡视本镇责任堤岸和搞好农田排水,组织各单位和本级备足编织袋、土方和车辆以及推土机等防汛设备、用品,出现险情时把有关用品运到指定地点。

(六)电力保障组。责任人:史华锋

保障用电安全,检查、维修线路,保证供电。在大汛到来前消除各种隐患,并在抢险时解决好临时电源。

(七)工程抢修组。责任人:朱晶

负责灾区道路、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八)物资保障组。责任人:朱晶

负责调剂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有关单位。做好对贫困户、军烈属、“三孤”人员登记安置工作,确保群众及时得到救济。

(九)教育教学恢复组。责任人:成英蓉

如出现灾情,在灾情过后应迅速组织学校恢复教学,主动做好学生心灵抚慰和心理干预工作。灾后负责参与学校的重建工作。

(十)农业生产恢复组。责任人:朱晶

如出现灾情,在灾情过后应迅速协助各村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灾害损失。

(十一)卫生及防疫。责任人: 熊水云、宗丽君

组织人员维护镇辖区内卫生,严格治理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严格控制向河道乱倒垃圾,确保河道畅通。备足医疗用品,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控防治,避免灾后出现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十二)抢险组。责任人:何继明

组织民兵演练抢险技能,发生险情时组织民兵进行人工和机械抢险。

三、制度和措施

(一)自4月1日-9月30日起施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防汛期间带班领导、成员坚持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并保证通讯畅通,外出时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二)遇有大暴雨或连续降水时,带班领导、成员必须到岗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坚持值班制度和记录制度。

(四)各社区、村必须按要求备足草袋、土方、运输车辆、大型机械等防汛物资,出现险情时必须把防汛物质按时按量运到指定地点。

(五)各社区、村必须熟悉本辖区责任区和责任堤岸的位置、交通道路等情况,做到随时监控水情,如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汛办公室。

(六)发生险情时各单位必须坚决果断、无条件地执行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的指令,按照先执行后讨论的原则落实责任和任务。

(七)对发生险情时表现优异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者予以党纪、政纪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渎职责任,对蓄意煽动破坏者立即予以坚决的打击。

(此页无正文)

青云谱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青云谱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 5 月12日印发

手机扫码浏览
中国政府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 信用江西 信用中国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郑重声明  
赣ICP备10201756号    主办单位: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广州路268号 邮编:330001    Copyright 2020 南昌·青云谱区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360104000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62号
版权所有: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云谱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