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696131--2021-01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5-1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指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云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防汛救灾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欣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万永辉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周园芳 镇纪委副书记
陈 方 镇财政所副所长
戴俊超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朱 晶 镇民政口项负责人
刘 阳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何继明 镇武装部干部
刘 辉 镇防汛工作人员
蔡 伟 前万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梅小平 石马村委会书记
史俊兵 城南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喻秋友 万溪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郑秋红 青峰社区书记、主任
王 萍 广州路社区主任
郭连英 泽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万晓琴 福祥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瑞 青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熊 艳 益民社区党支部书记、北社区主任
张检萍 益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南社区主任
王 瑞 阳光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小莲 阳光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万红艳 惠民社区党委书记、站长
陶根子 博学社区负责人
镇政府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一楼镇村建设办,主任由镇村建设办负责人万永辉兼任,分别负责灾情调度工作和收集、掌握及上报灾害信息。
各村(社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居)委会防汛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主管本单位的防汛救灾工作,负责落实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到镇防汛办公室,并认真做好本单位防汛应急小组的工作,包括做好责任区的水情监控、筹集防汛物资和车辆、组织抢险队伍,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责任分工
根据防汛救灾应急工作的需要,按成员单位职责组建应急小组,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一)工作协调组。责任人:万永辉
根据灾情需要组建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总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协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监督落实紧急救援措施,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二)宣传报道组。责任人:梅志刚
利用广播通讯向干部和群众宣讲形势,通报情况,表扬抗灾的优秀典型,抨击反面人物,发布镇政府决定等。
(三)社会稳定治安组。责任人:戴俊超
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抢险时和出现水灾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避免出现混乱局面。
(四)资金保障组。责任人:陈方
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立灾民生活急需食品、饮水和其他应急物资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五)水情监控组。责任人:朱晶
掌握水情变化以巡视本镇责任堤岸和搞好农田排水,组织各单位和本级备足编织袋、土方和车辆以及推土机等防汛设备、用品,出现险情时把有关用品运到指定地点。
(六)电力保障组。责任人:史华锋
保障用电安全,检查、维修线路,保证供电。在大汛到来前消除各种隐患,并在抢险时解决好临时电源。
(七)工程抢修组。责任人:朱晶
负责灾区道路、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险和抢修。
(八)物资保障组。责任人:朱晶
负责调剂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有关单位。做好对贫困户、军烈属、“三孤”人员登记安置工作,确保群众及时得到救济。
(九)教育教学恢复组。责任人:成英蓉
如出现灾情,在灾情过后应迅速组织学校恢复教学,主动做好学生心灵抚慰和心理干预工作。灾后负责参与学校的重建工作。
(十)农业生产恢复组。责任人:朱晶
如出现灾情,在灾情过后应迅速协助各村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灾害损失。
(十一)卫生及防疫。责任人: 熊水云、宗丽君
组织人员维护镇辖区内卫生,严格治理乱堆乱放等影响道路畅通的行为。严格控制向河道乱倒垃圾,确保河道畅通。备足医疗用品,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控防治,避免灾后出现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十二)抢险组。责任人:何继明
组织民兵演练抢险技能,发生险情时组织民兵进行人工和机械抢险。
三、制度和措施
(一)自4月1日-9月30日起施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防汛期间带班领导、成员坚持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并保证通讯畅通,外出时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二)遇有大暴雨或连续降水时,带班领导、成员必须到岗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坚持值班制度和记录制度。
(四)各社区、村必须按要求备足草袋、土方、运输车辆、大型机械等防汛物资,出现险情时必须把防汛物质按时按量运到指定地点。
(五)各社区、村必须熟悉本辖区责任区和责任堤岸的位置、交通道路等情况,做到随时监控水情,如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汛办公室。
(六)发生险情时各单位必须坚决果断、无条件地执行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的指令,按照先执行后讨论的原则落实责任和任务。
(七)对发生险情时表现优异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者予以党纪、政纪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渎职责任,对蓄意煽动破坏者立即予以坚决的打击。
(此页无正文)
青云谱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青云谱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 5 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