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501915--2023-01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青云谱镇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每年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离职、离岗,要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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