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9707-4671-29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因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红线范围内(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四、签约期限:自青云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
五、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搬迁。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收回。
八、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日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因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经青云谱区人民政府青府征字【2020】004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
二、征收范围:新溪桥路周边旧城改造项目(昌南片区)红线范围内(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1-88462282。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办公地址:青云谱北路896号蔡家坊公租房小区5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91-85220021。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自青云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
七、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搬迁。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收回。
九、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