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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77943--2021-013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1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书 青府征字【2021】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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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青云谱区二进社区棚户区地块旧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青云谱区二进社区棚户区地块旧改项目红线范围内(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四、签约期限:自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

五、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搬迁。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收回。

八、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件:《青云谱区二进社区棚户区地块旧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青云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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