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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938050--2023-003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6-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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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2月6日,区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并对审计整改工作做出强调。区审计局全面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将审计整改作为“治已病、防未病”和能力提升的重要契机,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审计整改的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整改举措

(一)明确责任抓整改。区审计局始终将推进审计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详细列出整改落实的方式和时限等,明确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有效形成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跟踪推整改。区审计局切实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和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行整改“销号”管理,定期更新整改进展,及时完成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深化成果促整改。一是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有机结合,以整改促规范、促建设、促发展,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督促指导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结合审计查出问题和区人大的审议意见,督促指导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推动审计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区国投集团、青云谱镇等32家单位已经成立了内审机构。

(四)各方联动督整改。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部门及区政府办督查室的沟通协作配合。区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审计整改工作报告,逐一明确责任主体,限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具体整改情况

1、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印发了《青云谱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及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的通知》(青财发〔2022〕44号),细化预算编制,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2、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6月拨至医疗救助财政专户,并按用款单位使用申请逐笔拨付给用款单位。

3、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制定了《青云谱区区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青财发[2022]56号),进一步规范预备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失地农民养老基金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已整改。该项资金已于2022年9月转入国库统筹使用,原失地农民养老基金(华夏银行92949账号)账户结余清空为零。

5、失地农民政府补贴专户结余逐年增大,使用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此款项为专项资金,为确保保值增值,提高效益,区财政局已安排部分资金一年期定期存款。

6、未对机关养老保险专户资金进行保值增值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财政专户会留存2个月左右的资金额度。

7、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3月,分两次将非税收入上缴至国库。

8、利息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经按要求将结余利息上缴。

9、防洪保安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4月将结余资金上缴至财政国库,并撤销该专户。

10、个别账户长期未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将账户余额全部转至国库,目前该子户已撤销。

11、决算数与实际数不相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商务局已修改完善《青云谱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编制相关报告要核对数据,确保一致,并在编制2022年度决算报表时,做到了决算数与财务报表数相一致。

1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商务局修改完善《青云谱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专项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从2022年开始,专项经费已经单独核算。

13、部分业务账务处理错误。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商务局已按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

14、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上述资产使用年限均已调整为6年。

15、临时人员加班费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修改完善了《青云谱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报账流程。

16、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修改了《青云谱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市场水电费代收代缴管理办法》,完善了水电管理办法,要求在水电收费登记台账、开票及收费进行人员分开。

17、违规从专项用款额度中列支一般费用支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对该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

18、政府采购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对该笔业务重新完善手续,补盖单位公章。

19、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对往来款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梳理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20、资产处置款未上缴。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将资产处置款全部上缴国库。

21、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2月对该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

22、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整改情况:已整改。鉴于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区城管局出台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按制度使用专项资金。

23、图纸会审记录缺少设计单位签章。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城管局已补齐签章,完善了资料。

24、违规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民政局已追回违规发放资金,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青云谱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定期复核。

25、在科技三项经费中列支办公费用。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科工局已进行账务调整,并出台了《青云谱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财务制度》,规定项目管理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26、研发费用补助评审专家选取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科工局完善了专家评审管理机制,参照《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洪科规字〔2022〕1号)、《南昌市科技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洪科字〔2022〕320号)相关要求,对上级委托评审的科技项目或本级需要评审的科技项目,制定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根据项目评审需要选择专家抽取方式。

27、在重点优抚对象城镇医保经费中支付节日慰问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已要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28、未按合同约定扣除“中福在线”运营管理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已将该管理费追回并转入区财政。

29、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区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上述国有资产收益已上缴区财政。

30、支付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养老保险。

整改情况:已整改。区社保中心已追回朱水全服刑期间养老金,同时完善了《青云谱区社保中心财务工作制度》,明确了养老保险等资金发放的审核,要求定期自查并及时积极整改。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更好地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一是分析原因,采取不同对策。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分析、分类汇总,属于体制机制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属于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属于人员能力素质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跟踪推动整改到位。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类型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能立行立改的,要求被审计单位定时定人、倒排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分阶段整改的,要求被审计单位从紧安排、分步实施;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定期检查,确保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加强指导强化内审工作区审计局将继续按照《青云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优化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控制风险的重要举措,在促进内审工作发展的同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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