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动申报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的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一)凡符合《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以下简称“界定标准”,附件1)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企业登记标准且经营规模符合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主动向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
(二)严格对照《界定标准》,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认真填写《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
(三)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因调整不再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及时申报,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职责落实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火灾风险较大的单位,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向青云谱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
四、联系方式地址
青云谱区江耐路19号。
青云谱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791-86473119邮箱:37108162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南昌市青云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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