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77943--2024-00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3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因广州路下穿京九铁路隧道工程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经青云谱区人民政府青府征字【2023】第(02)号文件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广州路下穿京九铁路隧道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广州路下穿京九铁路隧道工程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2号火电南院8栋、9栋、水泵房)及附属物。
三、房屋征收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1-88440089。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昌市青云谱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办公地址:青云谱北路896号蔡家坊公租房小区5号楼三楼,联系电话:0791-85222062。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自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七、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被征收房屋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完成搬迁。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收回。
九、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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