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1868-5855-2349-4081-85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6-09-2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条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 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应及时报网络管理科,由网络管理人员处理。
第三条 与有关单位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电脑上应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第四条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第五条 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第六条 全体中心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涉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在窗口计算机设置安全密码。
第七条 各窗口计算机必须登录到本中心的局域网上,按照管理系统的要求,正确进行收办件操作,输入内容应详实,以便中心统一规范、管理。
第八条 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未经网络管理科同意的情况下严禁联入因特网,造成黑客或病毒侵入而引起网络瘫痪或其他损失的,将追究操作者责任。
第九条 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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