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3600-1917-7552-3688-871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6-09-2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条 在中心大厅设立统一的预登记办事窗口,启用全市统一的增加预登记功能的“升级版”审批管理系统,通过该审批管理软件对进入中心的全部审批事项实行办件自动化预登记。
第二条 凡到中心各窗口办事的群众,统一到预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取号,预录办件基本信息并实时网上转输至相关部门窗口,办事群众凭预登记告知单再到相关部门窗口办理相关事项。
第三条 区简政办每周抽取2—3个审批件开展回访、走访业主工作,并根据他们的跟踪督办服务联系单上登记的情况开展督查。根据督查结果,每月对这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发现办件过程中存在不良现象的,向相关窗口发行政审批督办函;要求其限期办理及整改,并追究效能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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