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3609-2413-0630-1090-522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行政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6-09-2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我中心窗口实行同岗替代制。
第一条 同岗替代(又称AB岗)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窗口岗位的A岗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各种事由不在岗,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B岗责任人员坐岗代行其职责,以保证窗口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第二条 实行AB岗替代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第三条 A岗责任人是指在窗口前台工作人员,B岗责任人是指在窗口后台工作人员或部门替代人员。窗口单位都要确定AB岗,保证人员可调用,避免出现无人替代现象。
第四条 B岗责任人在替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第五条 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能在岗,必须提前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 B岗责任人要主动替岗。
第六条 AB岗替代由窗口单位首席代表指定,报中心备案,并按审批权限履行请假制度。
第七条 因推诿、留置、拖延、扯皮等造成空岗或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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