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501915--2026-01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青云谱镇 | 生成日期: | 2026-08-18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9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石马村党总支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回头看”。2026年1月5日,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石马村党总支在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石马村党总支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反馈意见,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管党治党、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6年1月26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5个,剩余1个问题正按计划持续推进、限期办结。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村党总支第一时间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两委”班子专题会议,原文传达学习区委领导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及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研判风险隐患,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与整改方向。党总支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表态、主动领责;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细化整改举措,迅速形成“党总支牵头抓总、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责任人全程落实”的工作格局,凝聚起“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高度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细化整改方案,逐级压实责任
对照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其中上轮整改不到位6个、新增问题20个),严格对标巡察整改要求,专题研究制定《青云谱镇石马村党总支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单管理”机制,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岗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环环有衔接、项项有回音,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清晰、闭环运行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坚持定期调度,推动闭环落实
建立整改工作定期调度、动态督查、销号管理机制。党总支书记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会、专题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现场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实行“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严格整改质量标准,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敷衍整改。同时,主动接受镇党委、镇纪委监督指导,及时报送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落地见效,实现整改工作全周期管理、全流程闭环。
二、聚焦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一)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1. 村集体造血能力依旧不足
一是收入来源固化,拓面增收举措匮乏。石马村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统筹谋划不足,收入过度依赖资产资源租赁、资金存息等传统渠道,村干部主动增收意识薄弱、研究不深,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欠缺。二是主动作为缺位,闲置资产盘活不力。巡察发现,村干部安于现状、进取不足,对闲置资产盘活思路不宽,致集体资产长期闲置。截至目前,干货市场产业大楼10000㎡、住宅小区商铺885.63㎡及过渡房1000㎡仍未有效利用,闲置资产较上次巡察呈增加态势。三是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发挥作用。石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8年选举产生了首届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未按照《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石马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召开成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财产处置、投融资、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也未按章程换届。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拓宽增收渠道。立足城中村区位优势,在稳固店铺租金收入基础上,全力推进朱桥梅村文旅项目收尾运营,主动对接区国投公司开展梅村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招商运营,积极探索梅村东面400亩农用地文旅配套产业开发,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被动收租”向“主动经营”转型。二是全面盘活闲置资产,开展集体资产底数大排查,建立闲置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制定专项盘活方案,严格按照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租、择优合作,主动对接市场主体,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与经济价值。三是规范合作社运行,2025年12月5日组织专题学习合作社章程,2026年村委会换届后同步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严格按章程召开成员大会,规范重大财产处置、投融资、经营管理等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合作社服务集体、带动增收的功能作用。
2. 基层党建活动规范性仍不到位
部分党员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石马、青云、朱桥三个党支部均有多名党员长期无故缺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党内活动。如,2021年-2025年石马村党支部共有34名党员,其中有9名党员经常不参加党组织活动;青云党支部有27名党员,其中有8名党员经常不参加党组织活动;朱桥党支部有32名党员,其中有11名党员经常不参加党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长期缺席组织生活党员名单,逐一谈心谈话、摸清原因、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强化党员组织观念与纪律意识。二是2025年12月22日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法规,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严格依规依纪作出组织处置,倒逼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是优化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增强吸引力与实效性,提升党员参与积极性。
3. “四议两公开”落实依然不够
一是大部分大额支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如,石马村于2023年11月21日研究拨付梅氏食品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款520132.40元,2024年3月5日研究拨付上下梅村安置房加盖斜屋顶工程款642700元、2025年1月10日研究拨付小区南门及便民道路项目967954.96元等大额支出,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决议。二是公开栏长时间没有将规定内容进行公开。如,2025年第三季度社会救助栏无公示内容;村情概况栏关键数据缺失,内容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村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议,全程记录讨论、表决、决议情况,确保决策合规、程序到位、群众认可。二是对历史遗留未履行程序事项补充完善会议记录、决议文件及相关凭证。三是全面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立即更新维护公开栏,补全社会救助、村情概况等公开内容,明确固定公开周期与审核责任,确保村务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发展、基层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不足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落实不力。2021年以来,村党总支未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治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关键领域的重要论述。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学习存在空白。2021年以来,未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基础性法规,也未系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与村级日常工作紧密相关的政策性文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治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关键领域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涉农法律法规、中央及省市区重要政策文件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必学内容。二是2025年12月通过党总支会议、支委会专题补学相关重要论述与政策法规,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以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工作实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发展、基层治理的实际行动。
2. 基层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与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村民代表比例不符合要求。石马村民代表人数有49人,妇女村民代表14人,未达到三分之一的规定。二是环境保护仍有不足。(1)未落实耕地保护与固体废物监管直接主体责任,对非法偷倒行为源头管控虚化,未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未针对耕地等重点区域建立全覆盖、高频次巡查机制,巡查有盲区。如,朱桥梅村耕地被偷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数百袋食品加工废弃物(猪头骨),未无害化处理,致蚊蝇滋生、病菌蔓延。(2)石马村朱桥梅村建筑垃圾处理场喷淋装置形同虚设。作业时不开,粉尘飞扬;见检查人员入场才临时开启,人员离场20分钟后返回,发现其已关闭,再次检查时又临时开启。三是村务监督工作履行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违反规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优化村民代表结构,新一届村民代表换届中严格落实妇女代表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要求,依法依规配齐配强村民代表队伍。二是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全面清理朱桥梅村耕地垃圾废弃物,建立全域网格化巡查管控机制,加密巡查频次、消除监管盲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原建筑垃圾处理场已于2025年12月31日依法关闭,彻底整改扬尘污染问题。三是规范村务监督运行,按程序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推选,杜绝村委会成员兼任监督机构负责人,制定完善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监督职责、权限与流程,提升监督质效。
3. 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
一是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以来,未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二是文化宣传阵地重建轻管,其农家书屋藏书品种较为单一、陈旧。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总支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定期自查自纠,2026年1月1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加强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依托新华发行集团定期更新补充书籍,丰富藏书种类、优化书籍结构,常态化开展读书分享、文化宣传等活动,切实把文化阵地管好用活,发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作用。
(三)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
1. 存在瞒报资产和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对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开展全面、彻底的清产核资,确保所有集体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产权清晰。二是在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及“三资”管理人员中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强化对集体“三资”管理全过程的有效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
2. 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违规处置。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组织专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梳理,逐项核实登记集体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经营性资源、往来账务等底数,彻底厘清村集体“三资”真实情况,补齐过往底数不清、台账不全的短板。二是规范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结合清产核资结果,建立内容详实、分类清晰、实时更新的村级“三资”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数据准确、信息完整,实现村集体“三资”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同时,已将全部“三资”数据同步录入江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完成线上数据备案。三是健全规范长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今后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处置、租赁发包、交易流转、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在省级“三资”管理平台或对应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操作,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公开公示、全程监管制度,杜绝私自处置、违规操作等问题,全面保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透明、合规合法、安全可控,从源头防范“三资”管理风险。
3. 材料造假。
石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台账中2022年2月24日的活动图片与2021年10月20日一模一样,2024年丧葬整治工作图片与2023年1月12日的一模一样。
整改情况:已完成。
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报问题、剖析根源、严肃批评,强化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材料造假。青云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以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震慑。健全台账管理、活动纪实、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工作留痕真实、规范、可追溯。
4.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仍不够严格。
一是购买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2024年10月,石马村梅家巷宴会厅购餐桌等共计13490元,没有纳入石马村固定资产核算。二是固定资产不入台账。2024年7月购买2台空调,共计7380元,未纳入石马村固定资产台账。三是会计凭证不准确。2025年支付的2520元食堂液化气费用所附两张报销材料金额不相符。四是会计凭证缺失。会计凭证缺2023年4月第14号凭证材料。五是未缴纳工会会费。2021年以来,石马村未按要求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村干部及聘用人员均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但享受了工会福利待遇。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全面规范财务账务管理。对村内财务账目开展全面梳理自查,逐项补登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认真修正记账凭证错误,补齐缺失财务资料,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并将所有财务信息完整录入江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实现账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费用报销审核、票据收集归档、日常账务处理等全流程工作,严把审核关口、严守财经纪律,杜绝账务处理不规范、票据使用不严谨等问题,持续夯实村级财务管理基础。三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缴标准,足额补缴2025年度工会会费,2026年1月14日由报账员统一入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依规使用、规范监管。
5. 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年以来,村“两委”干部个人收入由基础工资和年终奖励组成,个人收入达到个人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法定标准,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整改情况:2026年6月整改到位。
主动对接镇政府及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要求,规范完成纳税申报、补缴及汇算清缴工作,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村党总支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村干部依法合规纳税。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 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
2024年之前,石马、青云、朱桥三个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均未按规定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
自2024年4月起已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各支部委员再学习、再明确要求,确保所有党总支会议、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并规范、完整记录学习情况。
2.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一是集体决策有欠缺。(1)2021年以来,未召开过村民会议。(2)2021年以来,村全体干部会议记录大部分无主持,无发言表态,表决过程,如2022年9月支付过渡费961万余元,无表态、表决过程。(3)村“两委”会议记录大部分村党总书记未表态,会议记录无标题、无地址等信息。(4)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多数会议中会前未进行点到,无主持、发言等内容,未就研究事项进行逐项表决,且研究事项无表态过程,未形成决议。如,2025年1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经济合作社人员增减和确定石马村复杂梅村家风馆建设事项,未见表态和决议内容。二是“三重一大”台账上报不规范。(1)2021年以来,石马村向镇纪委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没有走签字程序;(2)超50万元以上的支出未报“三重一大”,如,2024年3月5日村“两委”研究拨付上下梅村安置房加盖斜屋顶工程款642700元;2025年1月10日村“两委”研究拨付小区南门及便民道路项目967954.96 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制度学习教育。组织村“两委”班子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村级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刻把握制度要求,切实提升班子成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会议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各类会议组织程序,落实签到、主持、充分讨论、集体表决、形成决议、资料归档等环节,做到流程闭环、记录详实完整,保障议事程序规范严谨。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刚性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报备制度,全面梳理补齐补正历史决策资料,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处置等严格履行集体研究、报备备案程序,实现全程合规、全程留痕、全程监督,筑牢村级权力运行制度防线。
3. 未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021年以来,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6年1月7日,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晰责任分工、传导工作压力。二是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今后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石马村党总支将针对本次区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做到长抓长严、真管真严,将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石马村高质量发展。
中共青云谱镇石马村党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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