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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400635--2026-00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洪都街道 生成日期: 2026-09-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青云谱区洪都街道解读南昌长护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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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长护险如何参保?

为落实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失能家庭负担。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缴费。2026年10月1日起,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就业人员群体”)参加南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长护险。2027年起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参保说明:在省本级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按规定在南昌市参加长护险。

长护险按人员类别实行分类筹资,就业人员群体长护险筹资标准与缴费方式如下:

单位职工:费率0.3%,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单位部分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6.8%中平移0.15%,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不额外增加单位负担;个人部分可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退休人员:费率0.15%,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可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费率0.3%,其中0.15%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中平移,另外0.15%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三、长护险待遇如何申请?

南昌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自评申请。正式提交申请前,可先对照自评表初步自测,自评表可在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社区(村)医保服务点领取,重点评估进食、大小便控制、洗澡、穿衣、如厕、床椅转移等日常自理能力。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向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服务网点提交申请,需准备评估对象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失能相关病历诊断材料、填写完整的失能评定申请表与申请人承诺书。也可以通过“江西智慧医保”APP长护险模块(目前测试中,预计2026年10月1日后可使用)线上提交申请。

第三步:受理审核及初筛核查。医保经办机构或受托第三方机构收到申请后,核查参保缴费状态、失能时长、申请材料完整性;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退回;必要时入户核实实际自理情况,初筛通过后安排定点评估机构开展正式评估。

第四步:现场专业评估。定点评估机构提前预约时间,指派至少2名评估人员上门(其中至少1名评估专家),评估全程录音录像。评估当天须有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见证,评估涵盖日常生活、认知、感知沟通三类能力,同步参考病历资料。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终止本次评估。

第五步:复核出具结论。现场评估完成后,由至少2名评估专家复核确认最终失能等级。从申请正式受理到出具结论,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六步:公示与待遇生效。评估达到重度失能的,在居住社区(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未达重度失能的,出具正式评估结论告知书。

四、长护险可享受哪些服务?

(一)长护险服务类型

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类型主要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

居家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社区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机构护理:是指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制的长期护理服务。

(二)长护险服务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试行)》,共包含36项服务项目。其中生活照护类20项,如协助进食/水及指导(含管饲饮食)、洗发、沐浴、理发、协助排泄、失禁照护、压疮预防照护及指导、协助翻身叩背排痰等;医疗护理类16项,如吸痰、导尿(留置导尿)、常规换药、快速血糖测定、气管切开护理、深静脉置管护理、运动功能训练等。

五、长护险待遇如何报销

长护险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发生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南昌市长护险待遇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单位职工: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65%(重度I级40元/天、II级50元/天、III级60元/天);居家护理支付比例为75%(重度I级1200元/月、II级1500元/月、III级1800元/月);社区护理支付比例为70%(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可按床日或服务时长确定)。

未就业城乡居民(含18周岁以下未就业):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45%(重度I级35元/天、II级45元/天、III级55元/天);居家护理支付比例为55%(重度I级1050元/月、II级1350元/月、III级1650元/月);社区护理支付比例为50%(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可按床日或服务时长确定)。

注: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不予支付情形:一是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二是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三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四是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五是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六是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发生护理费用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不予支付范围:对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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