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分享到:
索引号: d955148--2024-002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2-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 浏览量:
  • 【字体: 大  中  小】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区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措施及拥军工作,协助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数据信息采集等。

二、部门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全面做好思想政治、安置就业、服务保障、拥军优属、双拥共建、平安稳定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人,行政在职人数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 11人,专科生人数0人。代管无军籍离休人员1人,代管无军籍退休人员80人,代发人武部工资人员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6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新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2437.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7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常规活动与新重点工作整合,削减重复开支。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与上年保持一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他收入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收支。上年结转6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根据实际情况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68万元(含上年结转6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慰问走访,帮扶援助工作常态化,扩大了慰问覆盖面及慰问标准;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0.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46万元。项目支出223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新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扶持,优抚保障等项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8.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68万元(含上年结转6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新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扶持,优抚保障等项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0.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2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68万元(含上年结转668.3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68万元(含上年结转6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新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扶持,优抚保障等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0.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46万元。项目支出2236.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5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8.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11.26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107.06 万元,因人员增加、项目增多等增长3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优抚优待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要求,结合我区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按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保障服务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军人军属等。

2.立项依据:洪退役军人字(2020)73号、赣退役军人字(2020)84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方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党重视退役军人工作的优良传统,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社会上营造良好氛围,更好的服务退役军人各项工作。 

5.实施周期:1 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67.8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青云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

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手机扫码浏览
中国政府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 信用江西 信用中国
首页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郑重声明  
赣ICP备2020013137号-1     主办单位: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南昌市广州路268号 邮编:330001    Copyright 2020 南昌·青云谱区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360104000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62号
版权所有:青云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