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77943--2026-004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31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胡凯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充电设施均衡布局与动态优化”的建议:
我局将积极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从源头和增量上破解布局不均衡问题。根据 2024年《关于印发<南昌市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57 号),第三点建设标准:“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36/T1085-2018)要求。”根据该方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为指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的选点工作,且2024年7月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区自然资源分局将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的选点工作。
针对“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设施服务品质与监管效能”的建议:
(一)刚性落实物业信用评价体系。 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日常巡查、隐患制止中的主体责任。我局将把物业对违规停放充电的“巡查、劝阻、报告”履职情况,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物业企业,坚决予以扣分降级,倒逼其守好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强力推进“价费分离”和明码标价。 联合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充电收费“电费+服务费”分离计价模式。督促运营企业在设施醒目位置统一公示计费标准,严禁混合标价。同时,我局将严查物业企业向运营企业违规收取“入场费”的行为,降低运营成本,让利于民。
针对“加快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链条可溯可控”的建议:
(一)积极对接市级监管平台。 我局将密切关注市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建设进度,并提前摸排我区充电设施底数。待市级平台建成后,第一时间制定统一接口标准,推动我区现有企业平台、社区管理系统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融通。
(二)推广智能充电与防预技术。 在后续的新建和改造项目中,我局将把“具备短路保护、过充断电、温控报警”等功能作为充电设备选型的推荐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电梯AI阻车系统,从物理和技术上双重阻断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针对“加大执法与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的建议:
(一)强化联合执法与信用惩戒。 我局将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屡劝不改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运营企业或物业企业,除依法处罚外,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构建协同巡查与宣传网络。 督促物业企业将安全充电宣传纳入日常服务,通过业主群、电梯轿厢广告位、小区宣传栏等高频推送典型案例和安全知识。鼓励社区、物业、运营企业组建“联合巡查宣导队”,在夜间等充电高峰期开展联合巡查,现场劝导与科普同步,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针对“完善长效投入与激励机制,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统筹资金补助,精准滴灌难点区域。 针对老旧小区、平房区等改造难度大、收益回报率低的区域,我局将积极向区政府汇报,会同区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专项补助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及运营给予适当资金奖补,激发建设主体积极性。
(二)探索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模式。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社区协同、居民参与”的共建模式。鼓励运营企业通过“充电+换电”、“充电+便民服务”等商业模式创新,拓宽盈利渠道,实现微利可持续运营,避免因亏本导致设备失修退场。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安全工程。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主动跨前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将您提出的系统治理建议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方案,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切实提升我区居民充电的便捷度与安全感。
再次感谢您对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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