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726966--2026-003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相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6〕35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有序开展全市中华老字号复核及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本次复核覆盖全市6家已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须按《通知》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辖区内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全面复核。
二、工作安排
(一)7月31日前完成企业信息填报。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将填报的《中华老字号复核申报表》(见附件1),组织所轄中华老字号企业完成材料初核(上报PDF及对应的纸质完整版)后,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hlzh.mofcom.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上传工作。
(二)8月5日前县区报送复核初审结果及建议。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对照《中华老字号复核申报表》中列明的“附条件通过情形”“不通过情形”,会同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物等主管部门对辖内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核查,分别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的复核初审结果及建议(见附件2)。必要时采取现场调查、档案调阅等方式进行核实,对争议较大的问题“一事一议”,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有效、复核稳妥严密。同步报送《江西老字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三)8月10日前市局报送复核初审结果及建议至省厅。市商务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复核初审结果报送函、复核初审建议汇总表及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
(四)9月15日前报送通过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纸质材料至市局,后报省厅。
三、材料要求
(一)装订及格式要求
复核材料需汇编成册,整体顺序为:封面、复核申报表、索引目录、佐证材料。全部材料最终以PDF格式报送。封面需标注“中华老字号复核”字样、企业全称、年月,以及填报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材料汇编成PDF时,请在每一个大类前加上对应标题(如“一、基本情况”“二、商标情况”等),以便审核时快速定位。
(二)填报及时间要求
复核申报表须严格按照表格下方提示要求规范填报。佐证材料按索引目录所列内容依次排列提供。所有查询类佐证材料必须为最新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须在通知下发之日之后。
(三)老字号复核材料清单
1.基本情况
(1)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有企业名称变更、商标变更等情况,需提供变更事项查询及相关证明材料;
(4)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在“信用江西”网站查询,行业选择“全行业”,信用期间选择近3年,查询时间须在通知下发之日之后);
(5)法定代表人限制消费情况查询截图(在zxgk.court.gov.cn网站“限制消费人员”中查询后截图)。
2.商标情况
商标注册证及续展证明。
3.资本情况
工商部门调取的公司章程(证明股权结构);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4.经营情况
提供近5年(2021-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上述三张报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仅加盖企业公章视为无效材料。如企业确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同时提供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年度完税证明,并附书面情况说明。
5.其他补充
参展合同、现场照片等能证明持续开展经营活动的其他资料。企业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主动加强与文旅、市监等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标准,确保真实。严格审核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要时可现场核查或调阅档案;同步做好江西老字号相关工作。
(三)加强服务,促进发展。落实“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企业及时约谈整改,对经营困难企业加强指导帮扶,推动我市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
联 系人:高扬,联系电话:0791-83884215
附件:1.中华老字号复核申报表
2.XX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报送中华老字号企业复核初审结果的报告(示例)
3.XX县区江西老字号基本情况表
4.XX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南昌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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