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6520-8493-7178-2301-351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08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项目名称
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审批
二、办证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南昌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审批操作规程》等
三、审批类型
行政审批
四、筹建审批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的申请报告;
2.《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申请表》:
3.地籍证明,筹建项目的位置、地形地貌图、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矢量数据(CGCS2000、高斯克吕格投影、39度带);
4.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设计图纸(含效果图等);
5.其他相关材料。
五、验收审批应提供的材料
1.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
2.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
3.《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申请表》
4.《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验收审批表》:5.建设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及竣工图片;
6.其他相关材料。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申请办理条件
1.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林地、自然保护地、草地相关管理规定。避开“三沿六区”并符合《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项目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尺寸标准等应符合《江西省殡葬设施建设指南》相关要求,并满足当地20年的安葬服务需求,按5-10年的安葬需求分期建设,
3.以林地墓地复合利用方式建设公益性公墓的,仅允许利用Ⅲ和IV级保护林地中的人工商品林,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改变林地性质,在林地内依山就势建设墓穴,墓穴之间及墓地道路不得硬化;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仅限使用卧碑,卧碑高出地面不超过15厘米。
4.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宣传绿色文明生态殡葬理念,最大限度保持利用原有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
5.建设单位应具有建设所需的资金,有从事管理维护的人员。
七、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
2.分类型报批:
(1)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 / 街道审核同意 → 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2)骨灰堂:乡镇 / 街道办发起申请 → 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 → 县区政府(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南昌市民政局审批
3.审批办结
(1)符合条件:审批部门出具批复文件,明确筹建期限、墓(格)位数量、建成时限
(2)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材料,书面告知不予通过理由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及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791-85219584
办理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995号市民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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