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