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909614--2026-002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6-01-12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青云谱区市政园林养护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青云谱区排水管网清掏市场化运维管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的函》及区相关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同意区市政园林养护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601-360104-04-01-291068)。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青云谱区市政园林养护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址:青云谱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青云谱区排水管网进行运维管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检查井及雨水井清掏,保障公共排水管网功能性以及排水防涝等应急处置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11个月(2026年2月-2026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9.9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招标方式请按照省市区小额工程管理办法实施,选择省、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交易。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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