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内有过期未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经营主体共计127户,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应当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形,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注销公告。
附件:注销经营主体明细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