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内有过期未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经营主体共计1户,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应当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形,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现予以注销公告。
附件:1.南昌聚丰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136010410595、许可有效期:2021年04月21日至2026年4月20日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