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417955--2025-004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8-08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青云谱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查,南昌市青云谱区女企业家协会、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协委员企业家联合会、南昌市青云谱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等3家社会团体存在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通过EMS方式邮寄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如未收到EMS邮件,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及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995号1105室
联系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188482256
南昌市青云谱区民政局
2025年8月8日
手机扫码浏览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