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238287-0205-2025-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9-1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字解读】《青云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青云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确保在青云谱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政策落到实处,现将《青云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应对。
四、事件分级与响应
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并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分类应对、联防联控的原则,确保响应及时、措施精准。
五、组织指挥体系
区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等20余个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报告。预警信息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
七、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隔离、控制、封锁等措施,防止事件扩散。
八、保障措施
从组织、队伍、经费、物资、社会动员等方面强化保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九、附则
明确《预案》中相关名词术语的定义,《预案》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服务机构:青云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服务联系人:杨威 咨询服务电话:0791--8844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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