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77943--2026-00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6-08-1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起草修订背景
我区2020年印发实施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方案运行多年,有效缓解老旧小区居民出行难题,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继施行、《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洪府办规发〔2024〕7号)出台,叠加城市更新、适老化改造、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扶持政策更新,原有方案存在业主表决规则滞后、并联审批流程繁琐、财政补助标准偏低、后期运维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短板。结合我区安置房占比高、老旧小区数量多、人口老龄化程度突出的区情实际,对标上级法规政策要求,对原试行方案开展全面修订完善。
二、工作目标
1.统一产权认定、业主表决、联审监管全流程政策执行口径,推动加梯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2.简化并联审批办事流程,建立邻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3.落实适老化改造相关要求,优先支持担架电梯配置,健全电梯全生命周期管护制度;
4.拓宽筹资渠道,提高区级财政补助标准,落实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政策,减轻居民自筹出资压力;
5.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压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构建长效化加装电梯管理体系。
三、核心修订内容
1.更新政策法规依据:同步更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城市更新等政策表述,新增适老化建设、长效运维管理工作原则,对标市级现行文件统一政策口径。
2.放宽安置房产权认定标准:将拆迁安置协议纳入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按照新规调整业主表决规则,兼顾高层、低层业主合法权益,平衡邻里利益。
3.压缩联合审批时限:整合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图审查工作环节,联合审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异议调解处置流程,压实街道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4.优化组织架构设置: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细化各职能部门加装电梯全链条工作职责。
5.拓宽项目筹资渠道:新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专项贷款三类业主出资途径,多渠道解决资金难题。
6.提升财政补助力度:落实市、区两级基础补助政策,增设2026年度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补助内容,规范补助资金申报、拨付流程。
7.规范配套公文附件:精简标准化办事附件,统一机关名称与政策规范表述。
8.强化政策宣传培训:依托官方新媒体平台、社区入户宣讲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政策解读。
四、征求意见情况
修订期间,我局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洪都街道、徐家坊街道及其他各街道、集聚区等所有成员单位意见。
1.区发改委意见及采纳情况
区发改委建议:方案需衔接城市更新、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政策,明确加梯项目储备、资金申报、项目入库规范流程,强化项目全过程统筹管理。
予以全部采纳:本次修订专门完善了国债补助、项目储备、资金统筹、适老化设备更新等内容,实现加梯工作与全区城市更新、民生补短板工作一体推进。
2.区市场监管局意见及采纳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建议:需进一步明确电梯安装监管、验收标准、后期年检、维保、安全闭环管理要求,压实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机制。
予以基本采纳:本次修订新增电梯后期运维、日常监管、年度检验、安全隐患排查、长效管护等条款,完善部门协同监管链条。
3.洪都街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洪都街道建议:依据赣建房〔2026〕9号文件,补充国债申报前置条件,明确项目须为202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相关开工手续的项目。
不予采纳: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范围、时间节点属于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明确的阶段性专项资金政策,区级不在本常态化加梯文件中增设申报前置条件,待省市正式方案下达后另行传达实施。
4.徐家坊街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徐家坊街道建议:明确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申报条件和实施流程。
不予采纳: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属于上级阶段性专项政策,申报细则、审批流程由省、市住建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区级无权自行设定申报流程。本实施方案为中长期常态化加梯政策文件,不宜将专项阶段性操作流程写入方案正文;国债具体申报条件、报送流程待省、市正式工作方案下达后,我局将第一时间专题传达各街道,统一口径开展政策宣传、群众解释工作。
5.其余各街道、区直部门均无修改意见。
本次修订已全面吸纳各单位合理化建议,对资金申报流程、部门职责、安全监管、审批时限、补助政策、长效运维等内容逐条优化完善;对不宜纳入常态化文件的国债阶段性操作要求,待省市政策出台后另行落实,程序完备、口径统一,现已形成《青云谱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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